(项目编号:HNRY-IT-2026-011)
致各潜在供应商:
衡南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就中心机房不间断电源(UPS)电池组更换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本询价邀请函构成采购要约,供应商一经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价,即视为接受本邀请函的全部条件。采购人将根据询价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⒈项目名称:衡南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不间断电源(UPS)电池组更换项目
⒉项目编号:HNRY-IT-2026-011
⒊采购人:衡南县人民医院
⒋采购部门:信息技术部
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最低价成交)
⒍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27,28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⒎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电池更换、调试及验收
⒏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⒐资金来源:采购人自有资金。采购活动由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供应商报价应基于以下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衡南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现有UPS(不间断电源)电池组已使用多年,电池老化严重,续航时间大幅缩短,已无法满足机房关键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的应急供电保障需求。为确保机房设备在市电中断时能够正常运行,现需对UPS电池组进行整体更换。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1 |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 12V100AH,阀控式密封免维护 | 32节 |
2 | PDU(电源分配单元) | 8位,接线头 | 6个 |
3 | 安装人工费 | 含旧电池拆卸、新电池安装、调试、现场清理等 | 1项 |
合计 |
⑴额定电压:12V
⑵额定容量:100AH
⑶类型:阀控式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⑷设计浮充寿命:≥5年(25℃环境下)
⑸自放电率:≤3%/月(25℃环境下)
⑹循环使用寿命:≥500次(100%放电深度)
⑺端子形式:螺栓连接
⑻阻燃性能:符合UL94V-0标准
⑼配套提供电池间连接线、端子保护套等辅材
⑴输入:接线端子(非插头式)
⑵输出:8位国标10A插座
⑶额定电流:≥16A
⑷额定电压:250V
⑸带过载保护功能
⑴含电池组连接线缆、铜鼻子、线槽、扎带、绝缘胶带等全部辅材
⑵电池架防腐处理及加固(如需)
⒈旧电池拆卸:供应商须将机房内现有旧电池组全部拆除,并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由具备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不得在院区随意堆放或丢弃。处置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⑴电池组按原布局或优化方案排列安装,确保整齐美观
⑵所有连接线缆须压接铜鼻子,紧固力矩符合规范要求
⑶电池极性标识清晰,连接顺序正确无误
⑷安装完成后须进行组内电压均衡测试
⑴安装完成后须对UPS主机进行参数设置(充电电压、浮充电压、均充电压等)
⑵进行市电断电/恢复切换测试,验证电池组续航能力
⑶测试结果须达到设备额定负载下后备时间≥60分钟
施工完成后须清理现场,拆除旧包装材料,保持机房整洁
⒈所有设备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与合同一致。
⒉电池组安装牢固、连接可靠,极性标识清晰。
⒊UPS主机参数设置正确,面板显示正常,无告警。
⒋市电断电后,UPS能正常切换至电池供电模式,负载设备运行稳定。
⒌在额定负载(或实际负载)下,后备时间≥60分钟。
⒍提供完整的电池组检测报告(含各单体电池电压、内阻测试数据)。
供应商须提供:
⒈电池组日常维护保养须知(书面或电子版)
⒉电池组安装竣工图纸/布局图
⒊UPS主机参数设置记录表
⒋电池组检测报告
⒌废旧电池转移联单(危废处置证明)
⒈质保期:提供36个月免费质保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电池质量问题导致容量衰减超过20%或出现故障的,供应商须免费更换。
⒉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工作日响应≤2小时,非工作日响应≤4小时;需现场处理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
⒊技术支持: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每年提供1次免费巡检服务(检测电池电压、内阻,出具检测报告)。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⒌严禁分包、转包
⒈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依据"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⒉报价轮次:本项目不设多轮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一次报价),报价最低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成交。
⑴资格初审: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⑵价格评审:在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⑶成交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⑴超过最高限价(¥27,280.00元)
⑵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⑶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
⑷未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为保障项目质量和履约效果,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⑴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的;
⑵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即低于12,276.00元)的;
⑶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
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时,供应商须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派代表到场的,应确保在响应文件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在评审期间保持畅通,评审小组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具有同等效力)。因供应商联系方式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导致无法完成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澄清权利,评审小组可直接认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须提供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⑴项目成本测算明细(含电池采购成本、人工成本、辅材成本、运费、税费等);
⑵供应商近年来同类项目的成交价格及合同证明;
⑶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材料。
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审小组认为其说明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制作书面审查记录存档。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交询价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应包括:报价承诺、报价有效期承诺(不少于90个日历日)、诚信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邀请函,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明确填报“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元)”,单独密封装于小信封内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分项列示蓄电池费、PDU费、人工费、辅材费、运输费、税费等。
逐条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明确承诺完成时限及质保服务标准。
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⒊"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⒋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至少1-2份)
⒌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电工证等)(可选)
⒍公司简介
含施工计划(含在线更换方案)、人员安排、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2026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⒉递交方式:将密封好的询价响应文件(信封上请注明"机房UPS电池组更换询价响应"及"项目编号:HNRY-IT-2026-011")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⒊递交地址:湖南省衡南县云集街道正德路469号衡南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七楼信息技术部
收件人/联系人:谢碧涵
联系电话:18670013821
电子邮箱:1304462779@qq.com
⑴《报价一览表》(附件2)和分项报价表(附件3)须一起单独密封,装于小信封内,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⑵所有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⒈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接受本邀请函的全部条件(但依法享有的质疑投诉权利不受影响),报价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⒉采购人保留在报价截止前修改本邀请函的权利;
⒊采购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终止询价程序的权利;
⒋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虚假或不真实,将无条件取消其询价资格或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分包、转包;
⒍本项目免收询价保证金。
⒏本项目如涉及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已按规定完成内部审批程序。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活动接受衡南县卫生健康局和衡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
对本次询价邀请函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73412587
如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依法向衡南县卫生健康局或衡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