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医院 > 通知公告 > 招标公告

衡南县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衡南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12-18    【字体:

衡南县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衡南县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需求

1、项目名称:衡南县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XX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1

医用液氧

详见采购需求

2366(单价:元)

医用氧175L 99.5%

详见采购需求

950(单价:元)

医用氧40L 99.5%

详见采购需求

40(单价:元)

医用氧10L 99.5%

详见采购需求

30(单价:元)

二氧化碳

详见采购需求

500(单价: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医用氧分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范围:汽车罐车)、《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提供含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受托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提供含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等行业规定的相关证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1218日起至20251224日,每天8:30至12:00时、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附115号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请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按本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供的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可有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30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1230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附115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在衡南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南县人民医院

2)地  址:云集镇云集街道正德路469号

3)联系人:王娟

4)电  话:1511546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市顺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附115号

3)联系人: 谢丰顺

4)电  话: 13575135319/0734-8340049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衡南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