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衡南县人民医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衡南县人民医院2025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RY-IT-202501001
3.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4.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
5.服务内容: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完成本院信息系统(HIS、LIS、PACS、EMR等)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并协助通过备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描述:供应商提供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网址及结论);
7.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字迹、印鉴清晰。证明材料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备查,或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若已实行“多证合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1.资格审查材料须按本公告第三条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湖南省衡南县云集街道正德路469号,衡南县人民医院信息技术部。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谈判小组将对递交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并从中确定受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采购人:衡南县人民医院
地址:湖南省衡南县云集街道正德路469号
邮编:421199
部门:信息技术部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907342958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