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科室:
因人事异动,现在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基础上进行调整,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陈康文
执行主任委员:卢先州
副主任委员:邓汉洋、李振宇
委 员:刘洪涛、蒋春光、陈常春、吴 芳、周庆和、王 娟、唐晓斌、伍秋菊、廖湘云、谢 丹、彭蝶花、黄 敏、阳 芳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教部,由刘洪涛兼办公室主任,谢丹兼办公室秘书,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职责:
在医院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国家的医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制定颁布我院有关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我院生物安全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准入、培训、健康监护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
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对本单位上报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对本单位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组织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相关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监督、指导生物安全防护的实施。
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岗位接任者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