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21〕43 号),持续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结合医院实际,对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进行调整,使其职责进 一步明确,以确保院务公开工作继续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 健康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康文
第一副组长: 卢先州
常务副组长:周和平
成 员:徐开元 谢 君 邓汉洋 邓立普 李振宇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管理部,由周和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常春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院务公开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内容。
2.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3.负责审定和批准院务公开办公室整理提交的院务公开方案和重要内容。
4.督促、检查各科室部门的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5.听取院务公开情况的汇报,研究院务公开工作。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务公开实施细则、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草拟工作。
2.落实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院务公开要求的内容、形式、时限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各项公开工作。
3.负责听取监督小组的情况通报和意见反馈。
4.负责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的整理和落实工作。
5.负责院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二、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徐开元
成 员:院纪委、监察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
(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抓好院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2.坚持对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按要求公开进行监督,凡未公开的内容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程序公开。
3.坚持每半年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医院院务公开的情况,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4.对院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督查,对于责任部门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公开更新不及时等现象,应责成其限期整改。
中共衡南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