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5.12”国际护士节113周年“最美护士”及“三十年护理奉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总院各科室:
为庆祝第113个“5.12”国际护士节,展现新时代护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励我院护理工作者,继承和发扬护理事业的光荣传统,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超的护理技术竭诚服务,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广大护士树立学习榜样。根据市县《关于开展“最美护士”等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总院及23+4家分院开展“最美护理护士”、“三十年护理奉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最美护士”评选活动在全院在职在岗护士中开展。推优人选向临床一线倾斜。“最美护士”评选按照岗位类别分为最美护士长、最美护士、最美基层护士三类。出席市级表彰的:“最美护士长”1名,“最美护士”6名,“最美基层护士”1名,由县卫健局确定;出席县级表彰的:“最美护士长”2名、“最美护士”24名、“最美基层护士”14名,由总院根据县卫健局指导指标推荐;出席总院表彰的:“最美护士长”10名(总院2名、分院8名),“最美护士”24名,由总院评选确定,(“最美护士”因分院已参加市县级评选,总院不再重复表彰)。近3年曾获县级及以上奖项者(如优秀护理工作者、特殊贡献护理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及未在职在岗的注册护士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三十年护理奉献奖”根据实际人数,曾获院级及以上此表彰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最美护士长”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护理专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护理学科带头人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3.在护士长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开展优质护理负责工作中表现突出;
4.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有护理科研成果者优先;
5.任职以来率领的团队无重大护理纠纷、行风事件及责任事故发生。
(二)“最美护士”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护理专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在急难险重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方面事迹突出;
3.刻苦砖研业务,护理技术娴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从事护理职业工作中无重大护理纠纷及事故发生,在护理实践中业绩突出;
4.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5.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有护理科研成果者优先;
6.在临床护理一线值夜班的次数不少于30次/年(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三十年护理奉献奖”评选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项条件
1.护龄满30年仍在护理岗位的在岗护理人员(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既往已获得此荣誉者不再重复表彰);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弘扬救死扶伤的人
道主义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护理专业,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护理专业水平
和服务质量;
4.注重对新护士的传、帮、带,为提高护士队伍素质做出
积极的努力;
5.近五年未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
三、评选程序
1.衡南县人民医院总院各科室及各分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采取推荐、择优评审的方式产生拟推荐人选,务必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申报条件、依法执业、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予以公示后上报至衡南县人民医院总院护理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分院推荐的“最美护士长”人选经总院择优遴选确定8名人选后再予以公示。对推选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衡南县人民医院党委会负责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研究讨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定,确定“衡南县最美护士”、“衡南县人民医院最美护士”名单。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衡南县人民医院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2.《衡南县人民医院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
3.“衡南县最美护士”推荐表(附件4)
4.“衡南县最美护士”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5);
5.衡南县人民医院“最美护士”推荐表(附件6);
6.衡南县人民医院“最美护士”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7);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表纸质版一份(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芳 18307348688(微信同号)
电子资料上报邮箱:541897047@qq.com
办公室地址:衡南县云集镇正德路213号(衡南县人民医院南院门急诊楼10楼107办公室)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