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医院“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节假期间日常医疗工作有序进行,经院党委研究,现就“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二、为确保节假期间日常医疗工作有序进行,门、急诊正常值班,腔镜中心4月5日值班一天,各科室完善应急排班机制,并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三、节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全院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假日期间值班值守,注意森林防火和出行安全,文明祭祀,安全扫墓,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假日。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