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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衡南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03-23    【字体:

关于召开2022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清医委〔2023〕1号


总院各党支部,各分院党组织:

    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清组通〔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各基层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为加快建成“四区一花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南凝聚起磅礴伟力。

    二、会议时间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2023年3月底之前完成。     三、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研讨。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在会前至少1天时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要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各党支部要采取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联系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深入查摆问题。一是主动征询,各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各党支部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三是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

   (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基层党委会议,下同)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上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要结合“双述双评”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客观公正评议。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五)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测评结果报总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总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指导督促。总院联点院领导和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分院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组织。总院联点院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派人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

   (二)科学安排,做到统筹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面对面开展,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根据组织实际和时间进度,统筹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三)务求实效,确保工作质量。各党支部要坚持从实际效果出发,杜绝随意增加或简化程序。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达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民主评议出好效果。

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总院党政办,联系人:谢小丽,联系电话:8693993/15073487635,QQ邮箱:522278505@qq.com。




                    中共衡南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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