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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二十年护理奉献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衡南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2-01-10    【字体:

衡南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二十年护理奉献奖“评选的通知


清人医字〔2021〕25号


各科室:

     为弘扬“南丁格尔”无私奉献精神,展现护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激发护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医院拟于在2021年国际护士节期间,结合践初心、办实事,开展关爱护士活动,在临床一线护士中评选“二十年护理奉献奖”,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突出坚持评选条件的原则;

2.坚持集中评议和听取群众意见有机结合的原则;

3.坚持重视工作过程表现和实绩,突出实绩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2001年12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护士

三、评选条件

1.在本院长期坚守临床一线,20年不间断从事护理工作者;

2.政治素质过硬,个人工作实绩突出者。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申报。申报时递交《二十年护理奉献奖申报表》

2.评审

院务会、护理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公示

护理部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4.确定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印发表彰决定,并在护士节予以表彰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励证书并奖励现金400元

六、其他事项

1.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个人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一票否决的个人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申报资料的,一旦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衡南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