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医院关于设置医保督导员岗位及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
清人医字[2020]49号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简化医保工作流程,创新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强化医保管理,推进医保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衡南县人民医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孝诚
副组长:邓汉洋 谢冬梅
成 员:肖娟 周庆和 张贞奇 李伶俐 李小红 范助华 尹金凤 王莉莉 张梅 唐芬
医保督导员
南院:董小姣 谢慧娜 阳芳 欧阳颖 李黎倩 何慧 文亚丽 刘畅 王灵芝 李丽艳 文静 尹秀丽 张丽 张秋香
北院:欧召香 华娟 廖丽君 王芳 张薇
物价监管员:李伶俐
负责全院监管落实医保、物价政策等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办,肖娟任主任,周庆和任副主任,负责医保业务指导和相关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工作积极主动,态度认真负责,及时完善医保、物价工作文件、资料的归档;
2、熟练掌握本科室的物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各类医保政策;
3、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医保、物价相关政策的培训与考核;
4、负责接待本科室物价收费项目和医保政策的咨询,对有疑问的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投诉要有记录和处理结果;
5、积极参加医保、物价工作的各类培训、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有书面假条,并指定人员参加,全年请假次数不得大于3次;
6、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医保的违规反馈工作,并按要求提供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查证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7、定期组织医保、物价方面的自查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和反馈;
8、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接受医保、物价工作检查,并按要求提供资料。
四、考核管理
1、衡南县人民医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临床医保督导员、物价兼管员进行考评,考核合格按院感护士50元/月的标准发放岗位绩效。
2、考核每月月末完成,总分低于6分为不及格,9分以上为优秀。连续2月考核不合格的科室,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院务会说明情况。
3、医保督导员岗位绩效的发放,以衡南县人民医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意见为准。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