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人医字[2019]11号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保障临床用药规范和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根据《湖南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医院民主推荐选举产生了新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委员:王孝诚
副主任委员:文玉兰 张良刚 蒋修灿
成员:陈玉璇 吴明新 王芳红 唐金花 彭正钢 申洪涛 易建平 杨 凯 石爱伟 刘淑艳 唐晓斌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日常事务由药剂科负责。
9、医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