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救护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南人医字〔2019〕01号
总务科、120急救指挥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救护车加油卡的使用与管理,节约救护车运行成本,现将衡南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19年1月25日
衡南县人民医院
《救护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
一、南、北两院救护车加油卡实行多车共一卡,定点加油制度。由总务科负责到定点燃油公司购买加油卡并充值,南、北两院120急救指挥中心分别指定油卡管理员专人管理加油卡,建立油卡使用总账和各车辆燃油使用明细台账,实行一车一台账。
二、救护车需要加油时,驾驶员到油卡管理员处领取加油卡,加完油后将油卡和加油小票及时交回油卡管理员处,驾驶员在加油小票上注明两次加油期间行使里程数并签名,油卡管理员核对后做好台账记录。
三、油卡管理员每月底汇总各车辆燃油使用情况和行驶里程,汇总表报总务科存档,由总务科将有关情况汇报院领导。油卡管理员绩效工资待遇在原基础上多增加150元/月/人(限额1人),从科室绩效工资中单列发放。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油卡私用,如发现有类似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19年1月30日起执行。